Dean’s List

美术学院政策

在每学期结束时,根据以下标准,学生被列入院长名单:

优秀学生名单

在给定的学期(GPI)中,平均成绩为3.50至3.79,至少12学分,没有不完整或J级。

院长特别荣誉名单

一学期平均绩点(GPI)在3.8或以上,至少12学分,没有不完整或J级。

注意: 在一年课程的上半学期中获得J或I成绩的学生,一旦给出该学年的最终成绩,就可以追溯地添加到院长名单中。 只有本科生才有资格获得院长名单。